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沙湾区隶属四川省乐山市,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与峨眉山市,市中区,五通桥区,犍为县,马边彝族自治县相接壤,幅员面积610.89平方公里,辖8镇5乡1个办事处。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,气候多样。年平均气温17.4℃,年平均降雨量1430毫米。2017年,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6亿元。2013年沙湾区总人口约20万人, [3] 境内汉族外,还有蒙古族、回族、藏族、苗族、彝族、壮族、满族、族、白族、土家族、羌族、水族等12个少数民族。沙湾区著名景点有郭沫若故居、丰都庙等。007年底区内矿产资源丰富,主要矿产地208处,探明的有铁矿、铜矿、铝土矿、砂金、铅锌矿。硬质耐火粘土矿、煤、磷、绿豆岩、石膏矿、溶剂石灰岩、花岗岩、玄武岩、岩盐、盐卤、白云石、长石砂岩矿、砂岩、泥岩等20余种矿产。